2.11.2. 基督確實是一位君王
§ 2. 基督確實是一位君王。
雖然神的國度自起初便已存在,但由於在基督降臨之前,與此相關的一切事物僅具預備性質,因此聖經不斷將彌賽亞描述為一位君王,祂將建立一個國度,最終所有其他的國度都將併入其中。聖經中對祂最常見的稱呼是「主」(Lord)。然而,「主」意指所有者與統治者;當此詞用於神或基督時,意指絕對的所有者與主權統治者。除了基督作為神對我們擁有的權利與主權之外,祂作為神人(God-man)也是我們的主。我們藉由祂寶血的買贖而屬於祂,神已將祂立為君王,安置在錫安的聖山上。
在《創世記》中,彌賽亞被預示為「示羅」(Shiloh),萬民都必歸順祂。關於祂,《民數記》24章17節說:「有星要出於雅各,有杖要興於以色列。」在《撒母耳記下》7章16節,我們讀到神與大衛所立的正式聖約:「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。你的國位也必堅定,直到永遠。」為應驗此應許,以賽亞預言必有一位童女懷孕生子,給祂起名叫以馬內利,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,祂的名必稱為「奇妙、策士、全能的神、永在的父、和平的君。祂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。祂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,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,從今直到永遠。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。」(賽 9:6-7)在《詩篇》第二篇中,神論及彌賽亞時宣告:「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。……你求我,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,將地極賜你為田產。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;你必將他們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。」《詩篇》第45篇、第72篇與第110篇全篇皆致力於彰顯彌賽亞作為君王的位格。《但以理書》7章13-14節說:「有一位像人子的,駕著天雲而來,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,得了權柄、榮耀、國度,使各方、各國、各族的人都事奉祂。祂的權柄是永遠的,不能廢去;祂的國必不敗壞。」先知彌迦在5章2節說:「伯利恆以法他啊,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,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,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;祂的根源從亙古、從太初就有。」被擄歸回後,百姓因那位應許之君即將顯現的盼望而大受鼓舞。「錫安的民哪,應當大大喜樂;耶路撒冷的民哪,應當歡呼。看哪,你的王來到你這裡!祂是公義的,並且施行拯救,謙謙和和地騎著驢,就是騎著驢的駒子。」(亞 9:9)這正是貫穿舊約聖經的表述方式。正如前一時代的祭司職分、祭物與先知,皆預表了基督的先知與祭司職分,以色列的諸王亦預表了祂的君王職分,摩西律法下的國家神權政治(theocracy),亦預表了彌賽亞時代屬靈的神權政治。
在新約中,基督被彰顯為一位君王,這與預言祂降臨的經文相呼應。天使加百列在向童女馬利亞宣告彌賽亞即將降生時說:「妳要懷孕生子,可以給祂起名叫耶穌。祂要為大,稱為至高者的兒子;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,直到永遠;祂的國也沒有窮盡。」(路 1:31-33)基督的先鋒施洗約翰預備百姓迎接祂的到來,說:「天國近了,你們應當悔改。」(太 3:2)而我們的主在開始祂個人的事工時,也到處傳講「神的福音」(可 1:14)。祂許多的教導皆致力於闡明祂所要建立的國度之性質。
因此,根據聖經,沒有什麼比「基督是一位君王」更確定的了;因此,如果我們要持守關於祂及其工作的真理,在我們的神學與信仰中,就必須如此看待祂。